共產(chǎn)黨員127條禁令 條條都務必牢記 (政治紀律、組織紀律部分)
來源:admin 時間:2019/4/1 13:08:09
編者按: 作為一名黨員,應該堅守哪些“紅線”,牢記哪些“禁令”?2018年10月1日起,最新修訂版《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開始實施。新修訂的《條例》對黨員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我們從中整理出政治紀律、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共6個方面共127條,從本期起,我們將分3期刊登。
1政治紀律
2.嚴禁公開發(fā)表反黨言論
3.嚴禁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
4.嚴禁公開丑化黨和國家形象
5.嚴禁公開詆毀、污蔑英雄模范
6.嚴禁制作、販賣和傳播反黨讀物和視聽資料
7.嚴禁私自攜帶、寄遞反黨讀物和視聽資料入出境
8.嚴禁組織、參加黨內(nèi)秘密集團
9.嚴禁搞團團伙伙、撈取政治資本
10.嚴禁黨員領導干部搞山頭主義
11.嚴禁打折扣、搞變通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
12.嚴禁黨員搞兩面派
13.嚴禁制造、散布、傳播政治謠言
14.嚴禁誣告陷害他人
15.嚴禁擅自對重大政策問題作出決定、對外發(fā)表主張
16.嚴禁不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組織請示、報告重大事項
17.嚴禁干擾巡視巡察工作
18.嚴禁不落實巡視巡察整改要求
19.嚴禁對抗組織審查
20.嚴禁組織、參加反黨活動
21.嚴禁組織、參加反黨組織
22.嚴禁組織、參加邪教組織
23. 嚴禁挑撥破壞民族關系
24.嚴禁組織、利用宗教活動反黨
25. 嚴禁利用宗教搞煽動活動
26.嚴禁組織、參加迷信活動
27.嚴禁組織、利用宗族勢力對抗黨和政府
28.嚴禁叛逃行為
29.嚴禁在國(境)外公開發(fā)表反黨言論
30.嚴禁在涉外活動中損害黨和國家利益
31.嚴禁不履行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監(jiān)督責任
32.嚴禁黨員領導干部搞無原則一團和氣
2政治紀律
34.嚴禁個人專權擅斷
35. 嚴禁規(guī)避集體決策
36.嚴禁借集體決策名義集體違規(guī)
37. 嚴禁下級黨組織拒不執(zhí)行上級黨組織決定
38.嚴禁黨員拒不執(zhí)行組織人事安排決定
39.嚴禁不如實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
40.嚴禁對個人檔案資料弄虛作假
41.嚴禁隱瞞入黨前嚴重錯誤
42.嚴禁違規(guī)組織、參加自發(fā)成立的老鄉(xiāng)會、校友會、戰(zhàn)友會
43.嚴禁搞非組織活動破壞民主程序
44.嚴禁拉票賄選
45.嚴禁違反規(guī)定選拔任用干部
46. 嚴禁在晉升等工作中違反規(guī)定謀取利益
47.嚴禁弄虛作假騙取職務職級等利益
48.嚴禁侵犯黨員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49.嚴禁侵害黨員的批評、檢舉、控告、申辯等權利
50.嚴禁違反規(guī)定發(fā)展黨員
51.嚴禁違規(guī)獲取外國身份
52.嚴禁違規(guī)辦理因私出國(境)證件
53.嚴禁在國(境)外擅自脫離組織